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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粤创新创业便利措施

外国人在粤创新创业便利措施

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为外国人统一归口管理奠定制度基础

2016年11月起,广东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对来粤工作外国人实行归口管理,实现了“六个统一”。

  • 统一管理职能。对“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两项许可事项办理部门的职责进行整合,统一由外专部门实施。
  • 统一审批流程。使用全国统一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实行“一网”办理。
  • 统一证件名称。将原《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整合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实现“一人一码”,终生不变。
  • 统一评价标准。按照“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原则,对来华工作外国人实行分类管理,即A类外国高端人才、B类外国专业人才、C类其他外国人员,鼓励引进A类人才。
  • 统一申请情形。精简申请材料,提交材料数量压缩近一半。符合条件的外国高端人才可在境内直接申请、全流程在线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 统一提升服务。采用“承诺制”和“容缺受理”便利措施,为外国高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其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采用承诺制。工作许可申办、延期、注销等办理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工作许可期限最长可达5年。

二、实施公安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

2016年8月,广东开始实施公安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

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的突破和创新体现在:

  • 允许来粤工作的外籍人员,入境后凭外专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 对未持签证来粤工作的外籍人员,可凭外专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在广东省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Z字(工作)签证;
  • 允许在广东出生或原户籍为广东的外籍华人申请办理5年以内签证、居留证件;
  • 允许全省范围内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满足其家庭生活需求;
  • 统一申请情形。精简申请材料,提交材料数量压缩近一半。符合条件的外国高端人才可在境内直接申请、全流程在线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 允许因紧急事由来粤就读的中小学校外国学生,申请口岸签证和居留证件;
  • 降低自贸区外国投资者申请绿卡的门槛。

三、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为高端外国人才办理签证提供便利

广东省于2018年1月在全国首批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

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外国高端人才,由省外专局签发《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该制度的实施,实现了签证制度办理的四个“最”:

  • 最快办理时限,省外专局签发《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外国人持《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需要加急办理人才签证的,驻外签证机关可在2个工作日内签发。
  • 最长签证有效期,人才签证有效期为5至10年,最长可达10年,并可以多次入境,是我国目前有效期最长的签证类型。
  • 最长在华停留期,持人才签证多次入境的外国人,在华停留时间一次最长可达180天。
  • 最优惠签证待遇,除外国高端人才本人可以申请人才签证外,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申请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外国人才及其家属免交签证费和急件费,“零费用”办理。在每年来粤工作的外国人才中,将有超过十分之一的外国高端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享受签证便利。

一站式解决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许可申请

联系人:Jaine 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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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8289 6610 (周一到周五: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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